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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章不是法令 李国庆为什么要“抢公章”?结果是.

2020-04-29 17:33 来源:中国品牌网

就“李国庆扣押公章”发表声明,称已报警。今天,这一事件有了新的进展。李国庆公开回应外界。

针对“查扣印章”的说法,李国庆表示,他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接管了公章和财务章,并给原托管人开了收据。“前后十五分钟,没有任何眼泪,为什么要抢?”“在新的邮票印刷条例生效之前,这些邮票是我自己保管的。白天我把它们绑在腰带上,晚上放在床上。在此期间,我承担了印刷邮票的责任。”

没有任何撕裂,这不是“抢劫”?公章不是法令。李国庆为什么要抢公章?

关于李国庆“查封公章”的合法性以及查封公章是否意味着查封公司的控制权,我们采访了法官和相关专业律师向我们解释了法律。

“抢公章”合法吗?

“股东对公司的治理和控制权有异议,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。”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,李国庆带人去公司“抢公章”的行为显然是非法的,法律不支持私人救济。

“正是因为法律的纵容,龚都上演的抢章夺权在现实中不断上演,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形象。”胡永平认为,法律应该对非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制裁,例如查封公章,以遏制这一不正常现象。以公司为幌子,查封公章、非法发布公告等行为,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害的,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。

有些人认为李国庆的行为也可能涉嫌抢劫。律师表示,如果抢劫公章的人没有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目的,其初衷是夺取公司的控制权,而公章仍在公司使用,则不应视为抢劫罪。此外,如果将公章作为财产来衡量,其价值通常很低,不能满足立案的标准。

公司公章对外代表公司,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。

关于公司公章的保管和所有权的争议经常发生。

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郭帅表示,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归类为“公司证书返还纠纷”。从表面上看,它们是归还公章、证书和其他原始材料。从本质上说,它们往往涉及到公司内部治理中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竞争。

让我们来看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前审理的一个案件。这是非常典型的。

据了解,龙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。主要股东为付某,持有公司40%的股份,担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。其余三位股东王某、李某、刘谋各持有20%。公司章程规定,公司没有董事会,只有一名执行董事,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。股东大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,表决权须经股东过半数通过。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可以连选连任。

2016年2月,龙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。出席会议的股东王、李、刘决定免去傅执行董事、法定代表人职务。王某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。原执行董事傅某与新执行董事王某办理交接手续(包括公司公章、财务章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。)并配合公司的变更登记程序。

龙元公司向法院起诉后。公司要求付归还龙的许可证

傅某不服一审判决,向北京市第一中学提起上诉。最终结果是: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抢占公章就意味着抢到公司控制权吗?

在我们看来,印章有着悠久的历史,曾经被视为权力的象征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公章的重要性逐渐降低,其功能与自然人签名具有基本相同的法律效力。

公司如何获得公章?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25条规定,公司应在印章上刻制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。

郭帅说,从所有权的角度看,公司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。当然,公司的公章属于公司,而不是公司股东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和监事的“私有财产”。其他人在被授予相应权限的前提下,可以拥有或控制公司的公章。

关于对公章的控制,郭帅认为中国的《公司法》没有明确规定谁应该实际拥有和控制公章。该事项属于公司内部自治范围,可由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。在实践中,公司的股东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经理等。可能实际上控制了官方印章。如果公司内部没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认为法定代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陈述负责公司的公章。

公章的作用是什么?从法律上讲,公章的作用是表达意思。

在正常情况下,公司的交易对手可以依靠公章来推断相关内容是公司的意愿。但公章并不是万能的,这一假设是可以推翻的,公章的效力本质上取决于盖章者的权威。

2019年,最高法第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号发布,明确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,主要审查签字人在盖章时是否具有代理权或代理权,以根据有关代理权或代理权的规定确定合同的效力。”

胡永平指出,根据会议记录的精神,虽然公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,但更重要的是看有公章的人是否有资格代表公司。换句话说,即使公章是假的,只要加盖公章的人有资格代表公司,加盖公章的行为也是有效的。相反,即使这一章是真实的,但加盖印章的人不具备代表公司的资格,而且所用的章是被抢、被盗或伪造的,那么加盖印章的行为也是无效的。

简而言之,假印章不一定无效,真印章也不一定有效。

胡永平说,拿走公章并不意味着公司获得了控制权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控制公司最重要的组织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、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等。此外,经理的行为还受公司章程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、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程序性规定的制约。尽管李国庆表示,他已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自己为董事长,但从目前的报道来看,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合法性仍有疑问。如果李国庆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随意使用这些公章,其行为不仅无效,而且有欺诈嫌疑。

根据《公司法》,拥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临时会议。

胡永平表示,李国庆的股份完全符合一个条件,他可以向当当管理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,通过法律和合规手段重新获得控制权。这种明目张胆的“查封公章”行为不仅于事无补,还可能涉嫌违法。

对于与公章有关的诉讼,法官建议当事人起诉要求返还公章、执照等。诉讼的原因是“关于返还公司虱子的争议”